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年月日—年月日我局對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年月日-年月日(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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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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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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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萬噸/年全廠飽和液化氣分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泉環評〔〕表號
年月日
泉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福建凱美特氣體有限公司萬噸/年(.%計)高潔凈食品級、電子級、工業級過氧化氫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泉環評〔〕書號
年月日
泉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政和楊源至永定高速公路德化段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泉環評〔〕書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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