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構建環保信用體系,綜合運用經濟政策等手段促進企業環境守法,加強環境監管。根據《關于印發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環境保護信用評價辦法(試行)》、《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環境信用公開辦法(試行)的通知》(瓊環法字[]號)、《關于印發〈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海環規字〔〕號)以及海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年海口市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通知》(瓊環綜字[]號)文件要求,我局組織對年度重點排污單位開展年度信用評價工作。
經初步審核,現將年度參評企業初評誠信、良好企業名錄予以公示,如對結果存有異議,應當在初評結果天公示期屆滿前,向海口市生態環境局提出異議,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證據(補充材料報送郵箱:@..),逾期未反饋意見的,視為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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