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年月日-年月日(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宜賓市趙場街道金沙江南路東段號 郵 編: 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序號 文件名稱 文號 發文時間 關于對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車間擴能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宜環審批〔〕號 年月日 關于對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萬噸生態釀酒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宜環審批〔〕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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