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第號)等相關規定,現將“嶂背片區污水資源化利用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環境影響評價事宜進行第一次公告,公示期自公告之日起個工作日。   一、建設項目概要   項目名稱:嶂背片區污水資源化利用工程建設項目   項目地址:廠區用地位于植物園變電站西北側,人工濕地位于大康河東側。   項目概況:嶂背片區污水資源化利用工程規模為.萬/,廠區用地位于植物園變電站西北側,總用地面積,人工濕地位于大康河東側,總用地面積。用于處理嶂背社區產業園區內的工業廢水,上游企業生產廢水經初步處理后,接入本項目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進一步處理后供景觀濕地用水、道路澆灑、園區綠化澆灌等使用,實現污水資源化利用。   二、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深圳市龍崗區水務局   聯系人:陳倩   電子郵箱:@..   聯系地址:深圳市龍崗區中心城清林中路號   聯系電話:-   三、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及聯系方法   評價單位:深圳市環境工程科學技術中心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工   聯系地址:深圳市羅湖區人民南路號深房廣場座   聯系電話:-   傳真:-   四、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按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開展工作:   .對項目的方案設計及其他現有資料進行研究并組織專業人員進行現場踏勘。   .進行工程分析,確定污染因子,對建設地區周邊的環境現狀進行調查,組織開展監測與評價。   .進行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提出環境保護措施并制定工程環境監理計劃。   .開展公眾調查,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等開展公眾參與工作,進行公示和公眾調查問卷發放,公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全本,廣泛征詢公眾意見。   .根據公眾意見進行反饋,對報告書進一步修改,明確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將報告書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查,根據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后報請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查。   五、征詢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征詢公眾意見范圍:征求公眾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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