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碼頭增加貨種及裝船運輸系統技術改造項目 建設地點:如皋市如皋港區長青沙島內長江如皋中汊下段北岸 建設單位: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 環評編制技術單位:南通國信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利用現有碼頭和堆場設施(原件雜貨堆場一部分改造為散貨堆場),將#、#泊位改造成為連續性裝船泊位;#、#泊位新增鐵礦石貨種,#、#泊位新增黃沙、石子和糧食等貨種,內港池泊位新增鐵礦石、黃沙、石子、糧食和煤炭等貨種。原有水工設施和陸域設施不變,設計吞吐量萬噸不變(其中煤炭萬噸/年、礦建類(黃沙、石子)萬噸/年、鐵礦石萬噸/年、件雜貨(地磚、瓷器、給排水配件、塑鋼材料、木材、鋼材)萬噸/年、糧食萬噸/年) 該項目必須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按申報的原料、處理工藝及規模等組織生產經營,認真落實《報告書》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實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原則規范建設廠區內雨水集排系統、污水收集系統,本項目不增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食堂廢水分別經化糞池、隔油池預處理后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網接管至江蘇如皋富港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排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表三級標準,氨氮、總氮、總磷參照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表中等級標準;碼頭區域不得設置污水排口,所有廢水均不直接外排入周邊水環境;轉運站清洗廢水與收集雨水經收集后排入廠區污水處理設施處置,后回用于堆場、碼頭面灑水抑塵;雨水排放應符合南通市地方管理要求,其他特征污染物不得檢出。 、廢氣污染防治。按照《江蘇省港口與船舶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蘇環辦〔〕號)文件要求,加快推進封閉式料倉建設。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廢氣治理措施,減少無組織排放。本項目無組織排放廢氣污染物二氧化硫、顆粒物、、氮氧化物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中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噪聲治理。進一步優選低噪聲設備和優化車間設備布局,高噪聲設備遠離敏感點,并采取屏障隔聲等降噪措施,碼頭區域及陸域基地東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類標準,陸域基地除東廠界外噪聲排放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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