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東源縣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東源船塘農光互補生態農業項目)于年月日經東源縣自然資源局批準。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的通知》(粵府辦〔〕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號)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現將方案中的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機關  東源縣自然資源局  二、公告內容  .預留規模使用原因  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號)中第一點:“各地在安排使用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時,應重點用于保障尚未確定選址的省、市重點項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農村建設和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所需的建設用地空間”。東源船塘農光互補生態農業項目屬于重點建設項目,符合粵自然資函〔〕號文關于預留規模使用要求,擬通過使用河源市預下達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合理調整東源縣船塘鎮的城鄉建設用地布局,滿足東源船塘農光互補生態農業項目用地需求。  .預留規模落實范圍  本次使用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公頃,共有個落實地塊,地塊編號為,位于船塘鎮新寨村。  .主要控制指標變化情況  ()耕地保有量  落實地塊不涉及占用耕地,不會對東源縣的耕地保有量指標產生影響。  ()永久基本農田保護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范圍內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預留規模使用后,船塘鎮鄉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布局保持不變。  ()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本次預留規模的來源是預下達規模,落實面積為.公頃。預留規模使用后,船塘鎮的城鄉建設用地布局有局部調整,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增加.公頃,東源縣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變,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符合“使用后合計數”-“使用前合計數”≤“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條件,城鄉建設用地布局有局部調整。  .落實地塊落實前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圖(見附圖)  .批準機關和批準時間  批準機關:東源縣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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