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啟東市城市第二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管及濕地工程項目 建設地點:啟東市匯龍鎮與惠萍鎮交界處 建設單位:啟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編制機構:南通國信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編制人員:吳凱() 項目概況: 一、項目擬建于啟東市匯龍鎮與惠萍鎮交界處,屬于啟東市城市第二污水處理廠尾水的人工生態濕地凈化工程,總投資額.萬元(其中環保投資.萬),工程用地面積約公頃(濕地核心凈化處理面積約平方米),近期設計進水規模立方米/天,遠期進水規模立方米/天,主體工程包括尾水排放管、生態塘、表流濕地、潛流濕地、沉水植物塘等,配套建設公輔工程、生態環保工程。啟東市城市第二污水處理廠項目環評文件已完成審批(啟行審環[]號),并已實施建設,本項目已批準立項(項目代碼:----)。 二、工程設計、施工建設及運營管理須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要求,逐項落實《環評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修復措施,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并須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工程選址、選線須符合《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啟東市城市總體規劃(-)》、《啟東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啟政辦規[]號)等規劃要求,不得占用基本農田或一般農田,并符合沿江岸線、水域和土地規劃。 .項目設計、建設應優先采用節能低碳技術裝備和工藝,減少碳排放;優化濕地區塊生態系統結構,強化區塊匯碳與生態降碳能力,通過碳增匯和碳減排,充分發揮生態安全緩沖區碳中和功能。 .落實《報告表》提出的濕地防滲區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對人工濕地底部和側壁范圍應進行滲透性測定,并根據滲透系數,科學評估實施防滲措施及工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確保項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的環境質量不受影響。 .參照《江蘇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暫行辦法》(蘇環規〔〕號)、《江蘇省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蘇環控[]號)及《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環監[]號)等相關要求,規范化建設人工生態濕地進水口和出水口,濕地區域各種警示標志、警示牌、告示應完整清晰,防止安全事故。 聯系地址:啟東市行政審批局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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