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了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的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即日起天。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江都區浦江路號 郵編: 項目代碼:---- ? 關于揚州市江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大涵河生態修復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揚州市江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你單位報送的《大涵河生態修復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含地表水專項)》(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我局委托揚州美境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對《報告表》進行了技術評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本項目總投資萬元(其中環保投資萬元),建設地點位于揚州市江都區仙女鎮涵西村,主要采用“生態護坡工程+生物環境營造工程+本土水生生態環境恢復工程”聯合修復技術凈化區域水質,日處理規模萬噸。該項目經揚州市江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揚江發改許發〔〕號)。根據《報告表》評價結論,在全面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風險防范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能夠做到達標排放且符合總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該項目建設具有環境可行性。結合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行政許可公示意見反饋情況,在項目選址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江蘇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條例》、《揚州市水利“十四五”發展規劃》及其他相關法定規劃的前提下,我局原則同意《報告表》評價結論。 二、項目建設和運行中應認真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污染治理、風險防范措施,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廢水經處理后回用,嚴禁施工期廢水直接排入地表水體,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現有化糞池處理達標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運營期加強人工濕地的維護管理,做好進、出水水質監測和分析,確保出水水質達標排放。 (二)施工揚塵按《揚州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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