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部令第號)有關規定,現將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規劃名稱及概況
規劃名稱:寶應縣涇河集鎮工業園區開發建設規劃(-)
規劃范圍及規劃面積:規劃范圍東至駙馬營路-仲楠南路,南至金禾路,西至淮江大道東米,北至涇張河。規劃總用地面積約.公頃。
規劃期限:-年。
產業定位:規劃發展新型建材、商貿物流及上下游產業、裝備制造、資源再生利用等主導產業。
二、相關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規劃實施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規劃實施單位:寶應縣涇河鎮人民政府
聯系人:張童
聯系電話:
聯系郵箱:@.?
、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規劃環評單位:南大環境規劃設計研究院(江蘇)有限公司
聯系人:吳工
聯系電話:-
聯系郵箱:@.
三、環境影響評價主要內容
在收集資料、現場踏勘、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等相關資料,對規劃區域土地資源、水資源、水環境、大氣環境的承載力進行綜合分析,并分要素進行環境影響的預測與評價,包括水環境、大氣、噪聲、生態和固體廢物等,進而提出規劃優化調整建議和環境影響減緩措施,提出環保相關要求,得出評價結論,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您如果是規劃區內及周邊居民,歡迎您針對規劃區環境現狀及規劃內容提出自己的意見及建議。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個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填寫公眾意見表(見附件),向規劃實施單位或評價單位指定的地址發送電子郵件、傳真、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提出關于該規劃建設及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看法。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以便及時收到相關的反饋信息。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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