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加強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規范院前醫療急救行為,提高院前醫療急救水平,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等有關法律法 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院前醫療急救相關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本辦法所稱院前醫療急救,是指急救網絡醫院、急救站點在市醫療緊急救援中心統一指揮調度下,在患者送達醫療機構救治前,以現場搶救、轉運途中緊急救治和醫療監護為主的醫療活動。第三條 ?院前醫療急救堅持生命至上,就近、就急、就專科能力和兼顧患者及其家屬意愿的原則。第四條 ?院前醫療急救是政府舉辦的公益性事業,是公共衛生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院前醫療急救工作的?領導,將院前醫療急救事業納入本級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統籌保障院前醫療急救相關經費,健全和完善財政保障機制,確保院前醫療急救與當地社會、經濟發展和醫療衛生健康服務需求相適應。第五條 ?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為院前醫療急救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院前醫療急救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等工作。教育部門應當將急救知識和急救基本技能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在專業組織的指導下,開展適合學校實際和學生特點的針對性培訓,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大數據部門應當協調通訊運營企業保障“”通信網絡暢通,提供呼救定位等信息支持。公安機關應當依法處理擾亂院前醫療急救秩序的違法行為,協助核查患者信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向市醫療緊急救援中心提供道路交通實況信息,保障執行急救任務的救護車優先通行和停靠。民政部門應當對急救患者中社會救助服務對象進行分類認定,協調落實相關救助資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衛生健康管理部門應當按規定健全完善院前醫療急救人員(含調度員)的招聘錄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晉升等方面的激勵保障機制,確保工作隊伍的穩定。交通運輸部門應當落實保障救護車在執行院前醫療急救轉運任務中優先通行等規定。醫療保障部門應當結合醫療技術創新發展需要,將符合規定的院前醫療急救費用納入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并根據本市經濟社 會發展水平及時予以調整。其他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院前醫療急救相關工作。第六條 ?鼓勵醫療機構選派臨床醫護人員到院前醫療急救機構參與日常急救和重大活動醫療保障,視作對口援助服務。醫療機構醫護人員職稱晉升前,可在院前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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