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的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天。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間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或揚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揚環審批〔〕-號 項目代碼:---- 關于揚州揚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萬只車規級功率模塊項目環境影響 報告表的批復 揚州揚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由江蘇智環科技有限公司編制的《揚州揚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萬只車規級功率模塊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揚州銀海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報告表》的技術評估報告已收悉。我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了審查,意見如下: 一、你公司擬投資萬元(環保投資萬元),利用租賃江蘇揚杰半導體有限公司位于揚州維揚經濟開發區高蜀北路與司徒廟路交叉口北米的現有廠房,新建條高速環形加工線,建設年加工萬只車規級功率模塊項目。項目只為本企業封裝項目配套加工,不承接其他企業電鍍生產加工。《報告表》認為在全面落實各項污染防治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后,能夠做到污染物達標排放和固體廢物安全處置,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具有環境可行性。我局原則同意《報告表》評價結論意見和技術評估意見。 二、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你公司應認真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要求,并重視做好以下工作: 、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則規劃建設內部排水管網。本項目生產廢水、廢氣吸收廢水、設備場地沖洗廢水、初期雨水分別收集后進入廠內廢水處理站處理,生活污水經廠內現有化糞池預處理,處理后一并與純水制備廢水、冷卻塔排水接管至區域市政污水管網,過渡期本項目接管至揚州市北山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水接管標準中、、氨氮、總氮、總磷執行《半導體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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