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產業園區》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相關要求,游仙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分別于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對《游仙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與城南產業園整合規劃(—年)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了第一次網絡平臺公示及第二次征求意見稿公示。因規劃名稱、規劃范圍、規劃年限調整,現對《游仙區城南產業園發展規劃(—年)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如下補充公示:一、規劃概況一、規劃名稱:由“游仙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與城南產業園整合規劃(—年)”調整為“游仙區城南產業園發展規劃(—年)”二、規劃范圍:由“游仙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平方公里和游仙城南產業園.平方公里”調整為“游仙區城南產業園.平方公里”。四至范圍:東臨綿遂高速,南至一心社區,西到省道,北到八龍村三社。范圍涵蓋太極技改擴能項目、航空與燃機產業園二期。三、規劃年限:規劃年限:“—年”調整為“—年”,近期規劃至年,遠期規劃至年。四、主導產業:游仙區城南產業園主導產業為:航空與燃機、先進材料。五、發展目標:年工業產值億元,年工業產值億元。六、用地規劃:規劃區總面積由.公頃變更為公頃,其中工業用地由.公頃變更為公頃。二、規劃實施的環境制約因素分析及解決對策類別主要環境問題/制約因素對策措施用地布局、規劃區北側邊界鄰近劍門蜀道風景名勝區,區域生態環境較敏感,對規劃實施形成制約。、規劃區南側涉及居住用地等敏感目標,且位于下風向,對園區企業的引入產生一定制約。、規劃區北側邊界設置防護綠地,臨近邊界的地塊限制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項目引入,降低產業園區對保護區的影響。、規劃區南側,在項目環評階段,不符合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項目不得引入。三、生態環境準入負面清單一、禁止引入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條件或與園區規劃不相符的項目。二、禁止引入清潔生產水平不能達到二級標準或國內先進水平的項目。三、禁止引入經環保論證與周邊企業、規劃用地等環境不相容,或存在重大環境風險隱患且無法消除的項目。四、禁止引入不符合國家及省、市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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