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批復名稱審批文號審批時間建設單位建設地點關于河源旗濱硅業有限公司燃料和煙氣處理系統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河東環建[]號).河東環建[]號年月日河源旗濱硅業有限公司河源市東源縣藍口鎮硅產業園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滿三十日屆滿。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公民、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設單位除外)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河源市東源縣人民法院起訴。聯系地址:河源市生態環境局東源分局,郵編:聯系電話:-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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