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原則同意清遠市黃茅峽水庫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該工程任務以防洪為主,結合航運,兼顧灌溉、發(fā)電等綜合利用。工程建成后,可進一步完善北江中下游防洪體系,減輕廣州、佛山等城市防洪壓力,可使連江中下游河段的防洪標準由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還可改善連江通航條件和下游灌溉條件。
該工程主要由泄水閘、電站廠房、船閘、魚道和兩岸連接壩等組成。水庫總庫容5.62億立方米,防洪庫容5.47億立方米,興利庫容0.31億立方米。水庫正常蓄水位45米,設計洪水位、防洪高水位、校核洪水位均為57米。電站裝機容量為50兆瓦。該工程為Ⅱ等大(2)型工程,攔河樞紐主要建筑物泄水閘、船閘上閘首、電站廠房擋水部分、魚道、兩岸連接壩級別為2級,設計洪水標準為300年一遇,校核洪水標準為1000年一遇;電站廠房非擋水部分、船閘閘室、下閘首建筑物級別為3級,計洪水標準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標準為200年一遇;廠房導水墻、船閘導航墻等其他次要建筑物,以及臨時性建筑物級別為4級。工程施工總工期60個月。
按照2024年第三季度價格水平,工程估算總投資為1353040.67萬元。總投資中,除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外,其余投資由廣東省籌措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