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紹興市越城區融媒體中心
項目名稱:紹興市越城區融媒體中心《人民日報》合作宣傳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
紹興市越城區融媒體中心《人民日報》合作宣傳項目
數量:預算金額(元):單位:項貨物或服務的說明:紹興市越城區融媒體中心《人民日報》合作宣傳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越城區融媒體中心在《人民日報》開設專版,面向全國對越城區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各方面進行獨家宣傳報道。為講好越城故事,唱響越城聲音,提升首位度中心城區的影響力,在國家級媒體上展示越城區的重點工作和亮點工作。《人民日報》是中共中央機關報、中國第一大報,承擔著傳播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重大使命,受到全黨、全國的極大重視和廣泛關注,是城市形象傳播和發展成果展示的優質平臺。目前,人民日報已實現報紙、網絡、移動客戶端、戶外的全媒體覆蓋,影響范圍超億人次。人民日報傳媒廣告有限公司是人民日報社全資公司,負責《人民日報》的運營工作,該單位承接運營工作以來各項內容進展順利,宣傳成效顯著?!度嗣袢請蟆窞楝F有的專業性、權威性最高的國家級報業媒體,且積累了本項目大量的數據及宣傳經驗。鑒于上述情況,為保證項目的延續性和完整性,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購買服務采購管理的通知(浙財采監〔〕號)“四、公共服務項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一)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更換承接主體將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資損失。”建議向人民日報傳媒廣告有限公司以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項目預算:元)。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人民日報傳媒廣告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號院號樓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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