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寧波市生態環境局北侖分局
項目名稱:打造北侖區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標桿區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
打造北侖區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標桿區項目
數量:預算金額(元):單位:項貨物或服務的說明:提供本項目具體實施所需的技術支撐團隊,落實開展調研并總結經驗,開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標桿區建設方案編寫,指導標桿區建設,多方位宣傳推廣等工作內容的具體實施。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生態環境部宣傳教育中心(以下簡稱甲方)作為生態環境部直屬事業單位,承擔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技術支持工作,負責全國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生態環境宣教基地、生態文明教育場館的專業技術指導,開展六五環境日等重大環境紀念日和全國性生態環境保護社會宣傳活動,新媒體宣傳及生態環境社會風險輿情收集、研判、報送和應對技術支持工作,以及生態環境部黨校日常管理及干部培訓工作,在生態文明、雙碳宣傳教育和培訓領域具有豐富經驗和良好工作基礎,特別在生態環境系統具有獨有性宣傳優勢。擁有國際國內權威生態文明專家庫、中央級新聞媒體(新媒體)宣傳矩陣和運作國際國內大型生態環境論壇經驗。前期,北侖區人民政府與生態環境部宣傳教育中心簽定戰略合作協議,圍繞打造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標桿區、打造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創新區、圍繞綠色低碳與生物多樣性保護打造具有臨港工業特色的生物多樣性友好城市、打造國家級生態文明教育館、深化“綠滿港城”生態環境品牌五個方面開展戰略合作。鑒于上述理由,推薦生態環境部宣傳教育中心開展 “打造北侖區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標桿區項目”項目實施,提供技術支撐,是科學、合理的。本項目具體實施所需的技術支撐團隊,落實開展調研并總結經驗,開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標桿區建設方案編寫,指導標桿區建設,多方位宣傳推廣等工作內容的具體實施要求。該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一)只能從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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