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郟縣教育體育局2023年閑置校舍改建及公辦幼兒園改造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平頂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系統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 采購預留金額(元) |
1 | 平公資采2024337號-1 | 郟縣教育體育局2023年閑置校舍改建及公辦幼兒園改造項目 | 1775670.99 | 1775670.99 | 是 | 1775670.99 |
5.2建設地點:郟縣
5.3資金及落實情況:財政資金,已落實。
5.4采購范圍: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如有)范圍內所有工程內容。
5.5計劃工期:60日歷天。
5.6質量要求:合格。
5.7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3.2供應商應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現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提供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承諾書);擬派技術負責人具有相關專業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
3.4為貫徹落實《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和《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降低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續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按照《郟縣財政局關于推行政府采購信用承諾制的通知》(郟財字[2022]35號)要求,在本次招標活動中,供應商只需在資格審查滿足相應條件的書面承諾書(格式詳見后附件:郟縣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書),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按照財庫〔2016〕125號文,采購人、代理機構在開標時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用中國”及“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投標人信用情況,如有不良情況,按無效標處理。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3.6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
鏈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辦理CA證書: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1.逾期上傳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2.若有投訴,可通過平頂山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向招標人(代理機構)、行政監督部門提出在線質疑(異議)、投訴。
3.監督部門:郟縣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聯系人:李女士
聯系電話:0375-5152805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4104250054921046
4.該公告已同步至“平頂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微信公眾號”,可通過公眾號中的服務欄目進行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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