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江山站、衢州站、諸暨站出站通道疏散指示燈線路整治
項目編號:--
一、項目概況:
衢州站、諸暨站、江山站下雨天因出站通道墻體存在滲水情況,敷設于墻體內的應急照明線路未套管且部分線路有接頭,導致疏散指示燈線路短路,引起跳閘故障。需對江山站、衢州站、諸暨站出站通道疏散指示燈線路進行整治。
二、需求內容:
拆除并重新敷設需要的所有配套控制線并增加防水套管,拆裝疏散指示燈具,加裝消防應急集中電源補強,完成整體系統的聯動調試。(詳見附件)
三、質量和服務要求:(不限于以下內容,具體要求詳見需求文件)
本項目投標人需要進行現場勘察
中標單位應將實施所需工具、材料運送至實施現場,負責卸貨并運至實施地點,同時通知工區負責人進行初驗,驗收通過后中標單位負責現場保管和后續安裝調試等工作;
項目應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執行,如發現違約應立即停止,并進行糾正;
對房屋水、電、氣各種管道等既有房屋公用設施進行防護,不能因項目實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
項目實施期間應執行相關安全規定,嚴格履行相關審批手續,涉及動火作業的需提前向車站相關管理部門辦理動火許可;
★須明確項目實施人員并提供相關操作資質證書至少兩份。(登高證、電工證、焊工證、建筑物消防員四級);
項目實施期間應做好噪聲防護,不得影響車站正常營運;
項目實施期間應做好環境衛生管理,不得破壞公共衛生、污染毗鄰房屋、堵塞上下水管道等。
中標方的施工人員要聽從招標方人員的指揮,遇有特殊情況時,應聽從招標方人員安排,停止相關作業。應停止而未停止造成的影響及損失,由中標方承擔。
中標方委派的施工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如有違規行為,招標方有權要求中標方立即更換,但不得因此影響施工進度。
項目實施結束后,人員必須及時清場離開管理轄區。收回項目實施人員的出入證。
★此項目涉及車站的現任消防維保單位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在本年度申鐵杰能公司所有消防維保包件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不得參加本次消防整治施工。
實施調試完畢后需對現場維護人員進行培訓并做好記錄。
項目實施必須嚴格遵守以下標準規范:
《鐵路電力設計規范》-
《鐵路工程防火設計規范》-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通用規范》(-)
《民用建筑電氣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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