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縣高山鎮人民政府
年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規范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促進廉政勤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等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采購業務管控要求及省、市、區(縣)政府采購管理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政府采購,是指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第三條本制度管理的內容包含:采購預算、采購實施計劃、組織形式、采購執行、采購合同與支付、采購履約、驗收與備案、資金支付、采購詢問、質疑與投訴等業務環節。 第四條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做到“規范、高效、節儉、誠信”,維護公共利益,保證行政效率。 第五條政府采購管理的內部控制目標。 本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要按照“全面管控與突出重點并舉、分工制衡與提升效能并重、權責對等與依法懲處并行”的基本原則,以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為主線,通過制定制度、健全機制、完善措施、規范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規、運轉高效、風險可控、問責嚴格的政府采購內部運轉和管控制度,做到約束機制健全、權力運行規范、風險控制有力、監督問責到位,實現對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權力運行的有效制約。 第六條 政府采購管理內部控制的主要任務。 一、嚴防廉政風險。針對政府采購崗位設置、流程設計、主體責任等重點問題,細化廉政規范、明確紀律規矩,形成嚴密、有效的約束機制。 二、 控制法律風險。切實提升我單位采購部門的法治觀念,依法依規組織開展政府采購活動,切實防控政府采購執行的法律風險。 三、落實政策功能。準確把握政府采購領域政策功能落實要求,嚴格執行政策規定。 四、提升履職效能。落實精簡、統一、效能的要求,科學確定事權歸屬、崗位責任、流程控制和授權關系,推進政府采購流程優化、執行順暢,提升政府采購整體效率、效果和效益。 第二章、采購職責分工 第七條采購決策機構 采購領導小組是采購管理的決策機構,在政府采購工作中履行 以下職責: 一、審定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 二、審定本單位采購政策,研究規范和固化采購程序; 三、審定本單位重大采購事項;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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