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選公告 本項目為鄭州人民醫院血氣分析儀、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快速檢測分析系統、呼吸道合胞病毒快速檢測分析系統等項目,項目負責人為吳女士,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鄭州人民醫院血氣分析儀、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快速檢測分析系統、呼吸道合胞病毒快速檢測分析系統等項目 .項目編號: .比選人:鄭州人民醫院 .供貨期:按合同簽訂內容供貨 .比選內容:血氣分析儀、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快速檢測分析系統、呼吸道合胞病毒快速檢測分析系統等 )設備技術參數詳見壓縮包中附件比選文件技術要求。 項目 包段 擬比選設備名稱 來源 數量 預算價 控制價 血氣分析儀 國產、原裝進口 .萬/臺 .萬/臺 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快速檢測分析系統等 國產 .萬/套 .萬/套 呼吸道合胞病毒快速檢測分析系統 國產 .萬/套 .萬/套 甲型、乙型流感病毒快速檢測分析系統 國產 .萬/套 .萬/套 )比選響應人可根據情況進行多包段響應。 .質量要求:滿足比選人需求 .質保期:包:至少年 包:至少年 包:至少年 包:至少年 .支持與醫院系統對接,成交公司承擔系統對接費用 .供應商資格要求 供應商必須滿足以下資格要求中的所有條款,并按照相關規定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財務狀況良好,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具備承擔比選項目的能力; .所提供的必須是比選響應人合法生產或代理的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行業標準和專業標準等相關標準的合格產品,并能確保在合同有效期內按照合同中規定的品名、廠家、規格、價格、批號、效期及時供貨; .生產廠家須具有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代理商(經銷商)三類須具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并有所響應產品的經營范圍;代理商(經銷商)二類須具有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并有所響應產品的經營范圍; .不得有商業賄賂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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