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選公告
本項目為鄭州人民醫院血氣分析儀、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快速檢測分析系統、呼吸道合胞病毒快速檢測分析系統等項目,項目負責人為吳女士,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鄭州人民醫院血氣分析儀、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快速檢測分析系統、呼吸道合胞病毒快速檢測分析系統等項目
.項目編號:
.比選人:鄭州人民醫院
.供貨期:按合同簽訂內容供貨
.比選內容:血氣分析儀、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快速檢測分析系統、呼吸道合胞病毒快速檢測分析系統等
)設備技術參數詳見壓縮包中附件比選文件技術要求。
項目 包段
擬比選設備名稱
來源
數量
預算價
控制價
血氣分析儀
國產、原裝進口
.萬/臺
.萬/臺
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快速檢測分析系統等
國產
.萬/套
.萬/套
呼吸道合胞病毒快速檢測分析系統
國產
.萬/套
.萬/套
甲型、乙型流感病毒快速檢測分析系統
國產
.萬/套
.萬/套
)比選響應人可根據情況進行多包段響應。
.質量要求:滿足比選人需求
.質保期:包:至少年
包:至少年
包:至少年
包:至少年
.支持與醫院系統對接,成交公司承擔系統對接費用
.供應商資格要求
供應商必須滿足以下資格要求中的所有條款,并按照相關規定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財務狀況良好,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具備承擔比選項目的能力;
.所提供的必須是比選響應人合法生產或代理的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行業標準和專業標準等相關標準的合格產品,并能確保在合同有效期內按照合同中規定的品名、廠家、規格、價格、批號、效期及時供貨;
.生產廠家須具有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代理商(經銷商)三類須具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并有所響應產品的經營范圍;代理商(經銷商)二類須具有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并有所響應產品的經營范圍;
.不得有商業賄賂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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