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 一、招商人 青海青藏鐵路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招商人)。 招商項目及編號 招商人擬對西寧地區件資產租賃進行公開招商。 本次招商編號為&;&;。 本次招商包件包含西寧、湟源、民和、海石灣等地商鋪可用于商業經營;西寧地區住宅可用于居住;西寧貨站、北站、西站所屬庫房、場地可用于貨物存放及材料堆放;西寧北站及材料廠辦公室可用于辦公。 三、包件劃分、招商底價及競價步長 本次招商共擬設包件個,包件的具體劃分、招商底價、競價步長詳見附件。 注:競商報價=(招商底價的單價+增加的競價步長)&;出租面積&;個月 四、招商期限 為能更好、更快的完成租賃,以達到提高資產運營效率,為確保經營穩定并兼顧考慮經營項目后期發展,故招商期限擬定為年。 本次招商,招商期限為自招商人與中商人合同履約起個完整年度,每一個履約年度由招商人與中商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作為雙方履約依據。在第二個年度起如果招商人繼續將招商房屋進行租賃經營時,則必須與中商人簽訂租賃合同,中商人放棄租賃權利時,應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招商人,經招商人逐級批準后方可終止招商人及中商人雙方權利義務。如未經招商人批準,中商人單方面放棄中商資格或提前終止合同的,中商人繳納的租賃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扣除,招商人可對招商房屋再次組織招商。如果在第二個年度起由于房屋征拆、鐵路生產經營布局調整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招商人不再對招商房屋進行租賃經營時,中商人應當在前一年度租賃合同到期后將房屋騰空交還招商人,中商人資格自動滅失。 交房時間:實際交房時間以招商人與中商人簽訂的《交房確認書》或合同生效日期為準。 五、合作方式 招商人提供房屋或場地,中商人自行辦理經營手續并向相關部門繳納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暖、物業費、衛生費等費用,中商人不得以不能辦理相關經營手續為由緩交或不交房屋租賃費等各項費用。 本次招商的房屋或者場地用途僅限于包件劃分表中對應的業態進行使用,不得擅自將房屋、場地轉租;不得進行違法活動;不得違規經營、違法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及其他違禁物品;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用途;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亂搭亂建。承租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改變門窗位置、拆砌墻體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招商人書面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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