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白蒲鎮區周邊道路限貨論證技術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時間:-- :: 閱讀次數:】 項目概況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 項目名稱: 白蒲鎮區周邊道路限貨論證技術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元) 最高限價: (元) 采購需求: 如皋市白蒲鎮區周邊道路限貨論證技術服務項目,包含專項論證報告、社會風險評估報告、施工圖設計以及相關審查。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項目需求。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響應供應商單位須同時具備公路行業(公路)專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證書和工程咨詢單位乙級(公路工程)及以上資信證書; ()響應供應商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須具備高級工程師(交通公路工程專業)及以上技術職稱。須提供技術職稱證書、資格證書和結業證書,若職稱證無法體現專業,還須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或其他職稱申請批復文件或畢業證書等。 .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參加競爭性磋商活動的,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參加競爭性磋商活動的,還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代理人須為響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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