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標人: 由我司負責招標的海棠區環河路市政路燈維修工程(施工)項目于年月日時分發布招標公告。因編制招標文件時未體現部分內容現做出如下補充說明: 、 本項目與業主協商約定本項目招標代理費以控制價為基準根據(計價格【】號)的標準計算后下浮%為.元。 、 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方式:由中標單位支付,支付時間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個工作日內。 、 本次澄清不影響投標文件編制,招標文件和相關附件等其他內容不變。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請諒解! 海南恒晨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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