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同意慈溪市看守所擴建工程-后勤用房項目初步設計的復函
慈溪市公安局:
你單位《慈溪市公安局關于提請批準慈溪市看守所擴建工程-后勤用房項目初步設計的函》(慈公函〔2021〕397號)及有關附件收悉。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經《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同意調整慈溪市看守所擴建工程-后勤用房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復函》(慈發改審批〔2021〕340號)批準,并通過由我局組織的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根據《慈溪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修訂)》(慈政發〔2012〕76號)等有關規定和文件精神,經研究,原則同意本工程初步設計,具體函復如下:
一、工程編制依據
本工程根據《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 50352-2019)、《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等規范、標準設計。
二、工程選址、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本工程位于慈溪市看守所內南側,總用地面積86880平方米。工程新建一棟后勤用房,新建建筑面積2511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積58.2平方米,新建建筑占地面積708平方米,建成后總建筑面積5225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28628平方米,容積率0.6,建筑密度32.95%,綠地面積26100平方米,綠地率30%,機動車停車位120個。
三、工程結構設計
本工程采用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建筑安全等級為二級,建筑抗震設防類別為丙類,抗震等級為四級。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丙級,采用泥漿護壁鉆孔樁基礎。
四、工程招投標及建設工期
本工程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工程建設工期為24個月。
五、工程管理
本工程項目法人為慈溪市公安局,由慈溪市公共項目建筑中心代為建設。
六、工程投資概算及資金來源
本工程投資概算171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用1493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69萬元,預備費48萬元。所需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希接文后,抓緊辦理有關手續。嚴格按照有關項目管理規定,盡快組織實施。要加強工程監管,確保工程質量。工程完工后,按規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
附件:慈溪市看守所擴建工程-后勤用房項目總概算表
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