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改投審〔2025〕16號
東莞市發展改革局:
《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報送〈珠江三角洲水資源配置工程東莞市配套供水項目(大溪水懷德水庫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東發改〔2025〕36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所報大溪水懷德水庫擴建工程(投資項目代碼:2019-441900-76-01-063533)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任務以供水為主,兼顧灌溉、防洪和應急用水。
二、該工程主要由水庫主壩、副壩、泄洪及取水建筑物、輸水管線(含進出水口)及泵站等組成。水庫總庫容4069萬立方米,調蓄庫容3586萬立方米。水庫正常蓄水位88.0米,設計洪水位、校核洪水位分別為89.66米、90.14米。泵站裝機容量為16兆瓦。水庫部分工程等別為Ⅲ等,規模為中型;輸水管線(含進出水口)及泵站部分工程等別為Ⅱ等,規模為大⑵型。水庫主壩、副壩、泄洪及取水建筑物、輸水管線(含進出水口)及泵站等主要建筑物級別為 2 級,其中水庫主要建筑物設計洪水標準為 500 年一遇、校核洪水標準為 5000 年一遇,泵站及輸水管線主要建筑物設計洪水標準為 30 年一遇、校核洪水標準為 100 年一遇;次要建筑物級別為 3 級。工程施工總工期36個月。
三、工程估算總投資為179571萬元。總投資中,除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外,其余投資由你市籌措解決。
四、原則同意由東莞市水務建設運營中心作為項目建設期法人,負責項目的建設管理。要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建設監理制和竣工驗收等制度。項目法人要按照招標投標法和相關規定,委托招標代理機構公開招標選擇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供應單位。在初步設計階段,請根據可行性研究階段省水利廳的技術審查意見,進一步復核和優化主要建筑物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復核建設征地和移民補償。
五、請據此編制初步設計報告及概算,報省水利廳審批。
附:審批部門招標核準意見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5年2月28日